九鼎新材(002201)答投资者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请问公司重要股东和董事是否有行使监督公司财务规范的责任和义务的权利?如二股东青岛海控委派的两名董事,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报告是否有权监督查阅?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责。谢谢!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6/2/6 1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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