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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阳光(000608)答投资者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承诺的承继】收购人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在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披露。请问原实控人承诺为何在收购报告书没有明确,原承诺做何处理?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重大事项请以公司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6/1/19 11: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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