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星创业(300025)答投资者问
请问贵司何时公布预亏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四)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按照本规则第10.3.2条规定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五)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6/1/13 16: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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