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立方(300344)答投资者问
请问为什么5月至7月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中没有特别风险提示,即“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而在8月及之后的公告中都加入了该内容。是因为调查有了重大进展,被证监会要求加入此提示么?
您好,公司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 2025 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 2021 年、2022 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591,582,002.31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91%;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2条第(六)项、第 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12/11 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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