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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捷网络(301165)答投资者问

董秘您好,二问之二:出售资产约3.7亿原始发售价的近三倍,如果是向公司核心配售,那这部分减持视同公司核心巨幅减持,这不应当发布公告吗?如果公司经营向好,为何有这么大幅度减持的行为,且是各种拉高后的最高价位。公司股价短期拉高派货后股价持续下跌,股民不知情,认为大宗交易不会影响二级市场的股价,认为是机构之间的换手。请董秘回答该员工战略配售是向哪谁配售、大宗交易对手是谁、股票的去向?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1)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的配售对象为公司高管及核心骨干,共计60人(具体名单见公司首发时的《上市公告书》)。战略配售股份于2023年11月21日解除限售,公司按相关规定分别于2023年11月17日、2025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情形。2)考虑到集中竞价减持可能对市场的负面影响,公司战略配售股份减持全部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大宗交易买方是合法备案、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3)2025年2月26日,公司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大宗交易成交数量、交易均价等减持实施情况,买方信息不属于法定披露信息。 4)作为专业证券投资机构,买方基于其自身对市场的判断,自主决定买入和卖出股票,公司无法知晓其后续交易情况。感谢您的提问和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6/20 15: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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