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答投资者问
请问董秘,贵司收购资产的收购意向金10%是否已经支付,如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是否需要发布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在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10日内,甲方将向甲、乙双方认可的开立于乙方名下的共管账户支付交易对价的10%作为收购意向金。公司将按照意向协议支付意向金,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5/28 15:51:36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证券之星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证券之星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