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答投资者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请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那些人员组成?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题资格体现在那些方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一名外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国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要求,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需要终止公司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此股权激励计划能够激发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能够提升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5/5/16 16: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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