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000923)答投资者问
请问公司8月23日收到警示函为什么不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公司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的事项,该监管措施并非对上市公司主体作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4/10/15 2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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