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答投资者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就公司核心资产权属及经营期限问题请教如下: 1. 公司三峡等六座水电站的大坝等核心资产,法律所有权是否归属上市公司?如果属于上市公司是永久资产还是有期限的资产 2. 针对六座电站的发电运营收益权,其法律性质是永久的还是附有特定期限的?是否是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是否存在到期后需要移交给三峡集团的问题,或者到期后需要交费续期的问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所属六座流域梯级电站的核心资产,其法律权属及经营性质等事项已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资产的法律关系清晰、明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关于您关注的权属性质及经营期限等具体细节,敬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6/7/29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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