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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答投资者问

请问贵公司为何多年未派发现金红利,亏损不派发,盈利也不派发。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1,291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亏损529,278千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81,046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664,522千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3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 同时,鉴于公司2020年至2022年受航空业市场波动、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发生较大金额亏损,2023年度虽然实现近年来首次扭亏为盈,但境内流动性仍较为紧张。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工作,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租赁主业,以创造经济效益为核心,抢抓机遇提振业绩,妥善化解短期流动性压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加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源:互动易     答复时间:2024/4/3 1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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