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励飞(688343)答投资者问
请问哪些股东减持需要提前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2024年05月2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3个月。上述规定,供您参阅,谢谢!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4/12/12 1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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