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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股份(600596)答投资者问

最近网上有传言,贵公司拟将原12亿元的借款给子公司,改为6亿的借款和6亿的投资,由原来完全是债的结合,改为股权加债权的结合,这个和原来证监会通过的募投用途不一致,而且股权承担的责任更重,公司在募投结束后如此短的时间就决定改变募投使用方法,是当时募投的时候欠考虑,还是一种定增策略。做为投资者一员,我不赞成将募投用途进行更改。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2亿元本身就是由开化合成为主体来实施项目,开化合成为公司100%控股的企业,以借款或者增资的方式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是在募集资金到位以后根据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e互动     答复时间:2024/3/19 17: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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