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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资本年会”热议注册制 与会嘉宾三维建言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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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在深圳举办的“2015亚洲资本年会”上,“注册制”成为焦点。

此前的一天——12月9日晚,注册制迈出重要一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下称草案)。

“注册制势在必行。我认为所谓注册制就是淡化政府对股票发行当中的行政干预。”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员法案室主任、著名立法专家朱少平表示。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注册制要解决把发行权下放到交易所的问题。证监会监督检查,从一票决定权变成一票否定权。一个最重要的、很多人都没有提出来的问题是‘加强交易所的独立性’。”

巨震市暴露制度缺陷

注册制将赶在《证券法》修改之前出炉,这出乎许多人的意料。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表示,今年股市的巨震成了重要转折点。

今年6月至9月的两个月里,上证指数从5000多点跌到2000多点,最多时下跌40%多。

对于股市巨震原因,朱少平总结为6个“了”——股市涨得太“急了”;配资查得“猛了”;机构“惊了”;散户就“慌了”;敌人“动了”;市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割了”(注:分裂了)。

而巨震市中暴露出的一些制度缺陷无疑需要加紧修改。

朱少平介绍,《证券法》修改已在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但由于股市巨震使《证券法》修改面临新的制度性问题,需把巨震市中新发现的问题一并改出来,

“4月份第一次审议之后,到现在第二稿还没有出来,有一个消息说,最早可能是12月份。”朱少平表示,“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没有把握。”

从通常的程序来说,注册制需等《证券法》修改后再推进,但显然形势逼人,注册制需提速。

朱少平介绍,《证券法》的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具备法律条件。“而目前法律没有改,但又要把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怎么办?国务院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审议和做决议。这件事情可能会在今年12月份出来。”

曹凤岐也认为需进一步推进注册制。曹凤岐指出,“中国资本市场主要问题就是制度缺陷,应该在制度上下功夫。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是进一步推进股票发行市场化,实行发行注册制,加大股票供应数量,平衡发行和交易市场。”

曹凤岐认为,目前股票发行制度问题非常大——计划发行、行政发行,这造成股票发行市场端严重供给不足,股票是稀缺资源,所以一级、二级市场差别非常大,谁可以拿到一级市场股票就可以赚钱,且提供了充足的寻租空间。

持续盈利条件仍有必要

截至目前,注册制具体规则并未出台,不过多位专家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注册制的核心是法律规定注册条件和程序,然后企业根据这个条件和程序去理清注册手续。注册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企业申报进行审查,最后审查完毕之后,予以注册。”朱少平表示,“在注册过程当中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审核,这个机关将来就是交易所,证监会干什么?证监会只是监督,这就是真正监管。”

曹凤岐认为,“注册制实际上要解决把发行权下放到交易所的问题。证监会监督检查,从一票决定权变成一票否定权,如果你不真实我可以否定你,不允许发行——这就是证监会的职责。”

“下放权给交易所就可以解决问题吗?证监会都没有审好交易所可以审好吗?”曹凤岐认为,“一个最重要的、很多人都没有提出来的问题是‘加强交易所的独立性’。交易所必须要有独立性,这样证监会才能监管,没有独立性是自家监管自家。我们必须要实行真正的会员制,就是对发行交易证监会不过多干预。交易所的领导、官员应按会员制选出。”

不过,曹凤岐认为,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不审查。“还需要审。交易所必须要完善一些审批、审核制度。”

曹凤岐认为,“实行注册制后门槛会更高,对企业要求不是低了,而是更高了。因为企业都想上。”

那么,上市条件应该怎么设定?对此,各位专家也有不同看法。

“毫无疑问实行注册制对过去的某些条件应有适当考虑,比如说企业盈利标准。”朱少平表示。

对于业界热议的“持续盈利”条款去留问题,银河证券首席总裁顾问左晓蕾则认为,不应修改“持续盈利”条款。

她的理由是,“优化资源配置应是要让好公司上市融资,资本市场不是扶贫济困的地方。好公司才能对实体经济贡献,才能给投资者回报,才是市场发展的信心和基础。去年中国概念股退市潮就是不盈利企业财务造假上市惹的祸。”

曹凤岐也认为,主板和中小板的企业只满足于“持续经营”不行,“持续盈利”仍有必要。

而注册制的实行还需要有一个过渡。曹凤岐表示,“不是说注册制一下子就可以实行,要新老结合,新老交替,所以两年之后才可以实行,现在需要过渡。”

朱少平也表示,“注册制的推行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真正实行可能还需要两年时间。在推行注册制的时候,我们需要适当放宽条件,一年发行上市数量会逐渐增多一点,但也不可能增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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