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内部股权调整,长青集团原本平衡的一致行动人关系正在悄然变化。
长青集团1月20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1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麦正辉以及何启强配偶郭妙波的通知,何启强与麦正辉于2015年1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何启强拟受让麦正辉所持有的77.18万元公司法人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产业”)出资,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785.02万元;郭妙波拟受让麦正辉所持有的75.99万股长青集团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23.96元,转让价款总计1820.72万元。
公司表示,由于何启强与麦正辉签署了《一致行动延期确认函》,所以,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次收购行为而发生变化。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长青集团股权结构完全没有变化。经过此次股权调整,何启强和麦正辉两个原本较为平衡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开始倾斜。一旦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董事长何启强有控制权的持股比例将远高于总裁麦正辉。
在此次收购前,何启强持有长青集团24.1116%的股权,其配偶郭妙波持有长青集团1.6951%的股权,二者相加略高于麦正辉22.4165%的持股比例,除此之外,何启强和麦正辉各自间接持有长青集团6.3452%的股权。
长青集团今日一早就停牌,预计正是因为披露本次股权变动。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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