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浙江绍兴出台现房销售细则,成为第20个落实“8·28”地产新政的城市,也是继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之后的浙江省第5个城市。绍兴细则提出,8月28日起新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所销售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应无抵押、查封等情形。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抵押权人约定,同意销售抵押房屋的,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证时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公示房屋抵押状况,并在与购房人签订相关认购协议时,明确房屋抵押状况和承诺抵押注销期限,注销房屋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方可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现房销售定金不超过总房价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