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自然人公茂江内幕交易获利60万 被证监会没一罚三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茂江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2025年1月17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公告,该要约收购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12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5年1月17日。公茂江不晚于2025年1月15日知悉内幕信息。2025年1月16日、1月17日,公茂江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获利60.72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公茂江违法所得60.72万元,并处以182.17万元罚款。(证监会)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