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公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的仿冒纠纷及反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内容为: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即被告合肥抖屏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莫寒科技有限公司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合计110万元;撤销一审判决第三项;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被告需在《中国消费者报》连续五日刊登声明,澄清被诉侵权软件与原告“扫描全能王”软件不存在关联性,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公司及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需共同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