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认为,亚辉龙前述相关披露信息不准确、不完整,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相关信息披露后,公司股价明显偏离市场行情,并出现异常波动,涉嫌违反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拟决定:一、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胡鹍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王鸣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