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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等部分科研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创新,自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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