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公告,2025年12月22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13亿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