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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因未遵守承诺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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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实际控制人褚一凡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泉为绿能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在2024年2月5日发布股份增持公告,承诺6个月内增持240万至480万股股份,但仅增持10万股后未再履行承诺。褚一凡作为泉为绿能的控股股东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绿能及褚一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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