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漯河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要求迅速完成配售或配租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漯河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漯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旨在满足住房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群体、城市引进人才等群体住房需求,盘活存量商品房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称,收购企业必须是国有企业,且该企业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并符合商业银行授信要求,经审核批准后可作为收购主体。方案明确还明确了收购房源的标准条件:一是手续齐全的已建成未售商品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五证齐全,且无抵押、无产权纠纷的已建成未售商品房。二是纳入保交房、保交楼项目已基本建成的在建未售商品房,签订收购意向后,3个月内能实现首次登记。三是收购房源的面积以80平方米-120平方米为主,最大不超过144平方米。方案要求,漯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摸清漯河市住房现状情况、住房需求底数,坚持以需定购开展收购工作,迅速完成配售或配租,不得长期空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