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股市直击 - 正文

ST长方:公司作为原告涉及一起金额为2636.94万元的诉讼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ST长方公告,公司作为原告涉及一起金额为2636.94万元的诉讼。被告包括邓辉斌、秦希普、邓辉旋、邓辉松、邓玉升、付志文、黄俊杰、黄彦之、官坚、赖文安、黄春娜、邓列臣、龚环,第三人是深圳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深圳华旗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仅扣划第三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125.14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在民事调解书下对华旗源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为2636.94万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长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