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公告,公司作为原告涉及一起金额为2636.94万元的诉讼。被告包括邓辉斌、秦希普、邓辉旋、邓辉松、邓玉升、付志文、黄俊杰、黄彦之、官坚、赖文安、黄春娜、邓列臣、龚环,第三人是深圳市华旗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深圳华旗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普宁市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向普宁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仅扣划第三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125.14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于2023年10月25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截至2025年9月1日,公司在民事调解书下对华旗源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为2636.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