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公告,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9.68%股权,2.02亿股股票转让给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24.35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粤高速A股份,山东通汇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粤高速A9.68%的股份。本次交易定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相关要求,拟选取下列四者之中的孰高者:(一)本次转让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粤高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三)转让协议签署日对应的交易所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四)转让协议签订日(董事会召开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动态管理投资组合,优化资产结构,所获资金将用于支持核心主业发展,符合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的长期战略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