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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领域的民营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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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议要求,国家外汇局系统要强化全局意识、系统观念、法治精神,切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继续助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企业外债管理改革,将更多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领域的民营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范围,更好满足民营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加大对民营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支持贸易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认真落实纾困政策,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评估,提高外汇管理政策精准度,助力激发民营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国家外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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