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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展程序化交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应当满足七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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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正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其中规定,主要开展程序化交易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就程序化交易制定专门的业务管理和合规风控制度,完善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核和监控系统;二是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应当具备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规定的基本功能,保障持续稳定运行;三是建立并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策略的研发、测试、证、合规审查、上线等业务流程;四是建立健全流动性、持股比例集中度、杠杆、交易频率、期现匹配、风格暴露、瞬时大额成交等投资交易的风控制度并有效执行;五是保存历史交易记录,算法或策略的文字说明等投资决策、交易涉及资料,保存期限自基金清算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六是不得以规避报告制度等监管要求为目的分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七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重大技术故障、重大人为差错等突发性事件,可能引发重大异常波动或者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正常进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采取暂停交易、撤销委托等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其委托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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