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ST集琦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申报服务。公司流通股股东可以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照3.72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由国海证券现有全体股东按其2008年9月30日持有国海证券的股权比例向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支付现金对价,相应受让公司股份。
2、现金选择权申报期为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5日,申报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3、公司现金选择权(集琦JQP1)行权价格为3.72元,行使现金选择权等同于投资者以3.72元/股的价格卖出公司股份并获得现金对价。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一个交易日,SST集琦的股票收盘价格为4.39元,是行使现金选择权价格的1.18倍。若投资者行使现金选择权,对投资者来说将可能导致亏损。同时,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投资者将无法获得桂林集琦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送出的股份。
投资者如已申报现金选择权行权,当日交易时段(09:30~15:00)内可以撤销申报。
4、拟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应于在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现金选择权申报期间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SST集琦股票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投资者应当核对持有的股份数量,申报的股份将被临时冻结,直至转让确认及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5、本公告仅对现金选择权申报行权可能存在的风险作简要的提示性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是否申报行权的任何建议,请投资者自行判断行权风险,自行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
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概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公司对投资者申报行权或不申报行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投资者慎重判断行使现金选择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