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华福证券《电力设备行业动态跟踪:容量电价纲领政策落地,国内储能开启新篇章》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投资要点:
事件:发改委和能源局正式出台《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就本次政策的出台,从政策、产业、投资各个维度我们回答资本市场几个核心关切点:
1、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出台背景:136号文明确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同时明确不强制配储,标志着新型储能正从十四五的强制配储的“政策需要”到十五五的“市场需求”转变。《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将新型储能同已经建立容量电价机制的煤电、抽水蓄能并列,明确提出要健全以上3类调节性资源的容量电价机制。
政策目的:从成熟国家的经验来看,容量电价尤其是长年限容量合同是新型储能的重要收入来源,容量机制电价使其在保障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价值得到反馈,保障其合理的IRR回报。
2、容量电价机制:
各省份储能容量电价预期: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按照“火储同补"的原则,假设大部分省份的容量电价165元/k·年,对于100MW/4h独立储能电站如按照甘肃的有效容量计算方式,各省的容量补偿收入约在1700万元左右。
项目清单管理及建设流程:114号文明确要求各省对源网测项目进行清单化管理,入库项目才能优先建设。
可靠容量定义和分摊机制:可靠容量严格定义为“机组全年系统顶峰时段能够持续稳定供电的容量”,国内火电差不多在0.94左右,国内储能以甘肃为例,6h为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4h储能系统的可靠容量系数即4/6=67%(实际应用案例可靠容量系数会变化)。
上述容量补偿费用均列入系统运行费,需要下游工商业企业来承担,本次政策明确要"建立电价承受能力评估制度",从严控制电力系统可靠能量充裕及用户经济承受力弱的地区项目申报。甘肃为例,25年1600多亿度工商业用电,系统运行费每加1分,能支撑约10GW/40GWh新型储能装机。
3、储能近况:碳酸锂上涨确实已经造成了“负反馈”,影响面跟“集成价格&EPC价格”、"容量电价"计算得到的IRR有关。
当前时间点,碳酸锂期货价格已经回归至15万内,之前负反馈影响预期正在减弱,投资意愿(招投标和是否装机)正在修复。此外2月份储能电芯头部企业排产环比下滑约10%,整体比较稳健。
投资建议:头部企业更受益于海外储能需求的爆发,将有效平滑国内储能需求端的波动,我们建议当前时间点需要非常重视宁德时代为代表的储能锂电龙头和阳光电源为代表的储能龙头公司低位绝对收益布局机会!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储能需求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