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开源证券《电力设备行业点评报告:低空经济报告系列八:《民用航空法》拟修订,低空管理制度有望逐步明晰》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民用航空法拟修订,低空管理制度有望进一步明晰
2024年5月10日《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发布,其中交通运输部、中国民航局起草的《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是航空法规体系的第一位阶,2018年《民用航空法》第五次修订明确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立法授权,之后无人机法规体系完善及产业发展迎来加速期,本次修订为《民用航空法》的第七次修订,低空管理制度有望逐步明晰。5月地方政府政策有望持续落地,建议关注各地基建设计总包公司及产业链核心公司,受益标的:万丰奥威、华设集团、海南高速、苏交科、宗申动力、深城交、应流股份;政策落地后有望迎来产业发展的奇点,建议关注空管核心产品、物流及旅游运营相关公司,推荐珠海冠宇,受益标的:
(1)空管核心产品:莱斯信息、纳睿雷达、深城交、四川九洲、四创电子;(2)低空旅游相关:中信海直、ST西域、岭南控股;
(3)物流无人机相关:航天电子、厦钨新能。
《民用航空法》在1995年发布后共进行了6次修订
《民用航空法》是我国民航法规体系的第一位阶,1995年10月被人大常委会通过,1996年3月正式实施,之后仅在2009、2015、2016、2017、2018、2021年进行过六次修订,主要涉及与刑法不衔接条款、国际航空相关条款、航空人员资格认定、通航机场、无人机的立法授权等条款,其中比较重大的修改主要为2018年给了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作出特别规定的授权,由于民用航空法制定时无人驾驶航空器尚未投入广泛应用,授权性规定给无人机监管留出了制度设计的空间。
2018年新增无人驾驶航空器立法授权后无人机产业迎来加速发展
在无人机逐步普及后亟需相关制度加强对无人机的监管来保障安全飞行和规范推广的背景下,2018年《民用航空法》第五次修订增加民用机场新的分类标准,并明确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立法授权。其中机场方面,将不对公众开放的民用机场的使用从事前许可调整为事后备案;无人机管理方面,授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对无人机作出特别规定,之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等法规体系陆续出台,无人机法规体系完善及产业发展迎来加速期。在低空经济发展战略地位提升的背景下,2024年《民用航空法》的新一次修订有望进一步明晰低空相关的管理制度,促进产业规范化快速发展。
风险提示:eVTOL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适航进展不及预期,下游应用市场扩展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