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银行行业点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落地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监管层防范银行“大而不能倒”风险,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下文简称《评估办法》)正式落地。自 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国内外对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已形成共识。2018年 11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附加监管和恢复处置的总体制度框架。2019年 11月,中国人民银行同银保监会已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本次《评估办法》的正式推出是对前期监管政策的贯彻与落地,一方面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另一方面也是为推动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尽早实现与国际监管规则接轨的重要举措。在这里,应注意对国内重要性金融机构(D-SIBs)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G-SIBs)进行区分,前者是由我国监管层评定的金融机构,初始参评名单预计有 30家,主要受到国内 D-SIBs 监管政策的约束,后者则是巴塞尔协会进行评估的金融机构,目前我国只有工农中建四家大行入选 G-SIBs 名单,并面临更高的 TLAC监管要求(详见我们前期报告《TLAC 落地影响几何?》)。

《评估办法》主要内容总体来看,《评估办法》主要遵循《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框架,无明显超预期内容出台,重点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方法和评估流程等方面内容,我们认为有以下三点值得关注:

一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的评估指标体系由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四个维度确定。与 FSB针对 G-SIBs 设置的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复杂性和全球活跃度五类国际评估指标相比,我国《评估办法》删减了全球活跃度指标,并对可替代性和复杂性维度指标进一步细化。其中,一级指标权重均为 25%,同时下设 13个二级指标。具体来看,

(1)规模主要采用杠杆率分母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2)关联度主要涉及银行资产和负债端与同业交易形成的余额,以及银行对外融资;

(3)可替代性主要衡量支付清算托管等中间业务和营业网点数量;

(4)复杂性主要涉及非银股权投资(银行金控)、理财余额、衍生品资产规模等。事实上,四维度指标以规模为核心,关联度、可替代性与银行规模息息相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