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趋势策略 - 正文

新三板行业周报:新三板修改优先股业务指引,三方面优化发行与挂牌业务

来源:山西证券 作者:张莲玮 2020-11-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日前,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第 1号》(以下简称《优先股业务 1号指引》)进行了修改,于 2020年11月 6日发布实施,进一步规范挂牌公司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内容要求及报送流程。本次修改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与行政许可程序衔接,对于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超 200人的情形,新增了申请出具自律监管意见的文件要求和办理流程。二是统一审查机制,将豁免核准情形下的发行审查程序从事后备案调整为事前审查。三是细化材料要求,根据豁免核准和申请核准的不同情形,分别明确了申请文件的要件和模板。修改后,定向发行优先股与普通股的业务流程基本保持一致,更便于市场主体理解和操作。(证券日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