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主要内容与意见稿基本一致,新产品价格或将微幅下降。与旧定义相比,重疾从 25种扩展至 28种、加入 3种轻症,要求轻症赔付≤30%;与旧表相比,新表发病率普遍下滑 20%以上。
1)减轻险企未来赔付压力。恶性肿瘤、心脏病为主要高发重疾,具体包括甲状腺癌、乳腺癌和肺癌,以及急性心梗和冠心病等。本次调整将轻度甲状腺癌划分至轻度疾病,赔付比例从 100%保额降至≤30%保额,减轻赔付压力。
2)新产品价格降幅或较为有限,预计不同产品 NBVM 变化各异。①定期重疾不含身故责任,由于新表的发病率普遍下滑,若其他条件不变,部分年龄层的消费者保费将较大幅下降,但预计价格降幅不及发病率降幅,NBVM 或提升。②终身重疾包含身故责任,发病率下滑意味着死亡赔付的可能性提高,但调整后的重疾恶化趋势或有收敛、风险敞口或将收窄;同时,近 2年来,上市险企充分考虑重疾恶化趋势、发病率假设更为谨慎。终身重疾产品价格将小幅下降,上市险企或将调整假设、调降 NBVM,从而扩大价格降幅、以提高主力产品的竞争力。
3)从行业竞争来看,主要险企的轻症赔付比例均在 20%-30%、符合新规要求,部分中小险企为竞争而将轻症赔付比例约 35%-45%,将大大缓解不理性的行业轻症保额竞争。
规范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但并不影响险企内含价值和利润;利好行业良性竞争。
银保监会要求险企使用新定义、新重疾表进行法定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并规定评估下限。但准备金共分为三套体系,其中内含价值准备金和会计准备金的折现率不同,但均以考虑重疾恶化后的发病率为基础,并不影响险企内含价值和利润。
而法定责任准备金决定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监管要求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覆盖率≥100%才能报备新产品。因此,新规下,部分定价激进的中小险企责任准备金覆盖率或有下降。总体来看,将抑制中小险企过于激进的定价、抑制过激的市场竞争,有助于改善上市险企的经营环境。
旧产品停售、新产品价格微降,对重疾险发展形成利好。尽管监管规范炒停式销售行为,但旧产品中的甲状腺癌属于重症,其停售或一定程度上刺激购买意愿;
若其他条件不变,新产品价格将小幅下降,叠加新品营销活动,预计将刺激价格敏感型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因此,重疾新规的落地或将短期带动重疾险销售回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