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施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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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沃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9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遇有紧急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随时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于董事会召开时以书面方式确认”。因本次审议事项紧急,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8日以电话通讯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林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确定原则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2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确定原则如下:
    
    1、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收到的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将全部有效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直至有效认购资金总额首次达到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82,826.19 万元或有效申购数量首次达到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本次发行股数上限=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2,826.19万元/本次发行底价,其中本次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价格。
    
    2、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若有效认购金额大于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2,826.19万元或有效申购数量超过本次发行股数上限,则依次按照以下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和获配股数:
    
    A、《申购报价单》申报价格高者优先,发行价格之上的有效申报均获得全额配售;
    
    B、将申报价格与发行价格相同的申报按照申报金额排序,申报金额大者优先获得配售;
    
    C、申报价格和申报金额均相同的认购对象,以在指定接受报价时间内申报早者优先获得配售;
    
    D、申报价格、申报金额和申报时间均相同的认购对象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获配对象和获配金额。
    
    认购对象获配金额对应的配售数量按照去尾法保留到1股,若认购对象分产品申购,则单个产品获配金额对应的配售数量亦按照去尾法保留到1股。
    
    任何认购对象申报的价格有两档或两档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以其最终能够获配金额最高的一档申报确定其认购金额。
    
    3、若本次发行最终认购数量若不足本次发行股数上限的70%,则本次发行失败。若出现申购不足的情形,即有效申购总量达到本次发行规模70%,但申购总金额未达到计划募集资金上限82,826.19万元且有效申购数量未达到本次发行股数上限,则按照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确定发行价格。若出现初步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发行股数不足本次发行股数上限的70%的情形,则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的70%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即发行价格=募集资金上限82,826.19万元/(发行股数上限*7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沃施园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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