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4日电 9月3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4张罚单,涉及浦发银行宜春分行以及公司3位员工。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浦发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来源:银保监会网站
银保监会同时披露,陈刚对浦发银行宜春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刘哲,对浦发银行宜春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左威,对浦发银行宜春分行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承办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宜春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