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子公司嘉联支付被央行罚款941万元

来源:e公司 2020-09-01 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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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002264)9月1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嘉联支付,在8月31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深圳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941万元,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公司表示,处罚不会对公司及嘉联支付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处罚部分针对并购前历史遗留问题

9月1日,人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了15张罚单,对2家银行、3家支付机构和10名个人予以处罚,合计罚款1372.95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就是嘉联支付。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于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13日对嘉联支付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存量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嘉联支付存在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对嘉联支付处以罚款,共计941万元。

公司表示,嘉联支付将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嘉联支付已按要求完成相关整改措施,并向人行深圳中心支行汇报了整改情况。

公司称,嘉联支付于2018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处罚部分针对嘉联支付并购前期遗留问题,嘉联支付已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该方案对客户身份尽职调查、客户风险评级、风险控制措施、系统功能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明确的优化意见,并强调专人专岗、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嘉联支付未来在收单业务开展中将进一步提高合规意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风控管理措施,保证支付业务合规平稳运营。

公司称,本次行政处罚未影响嘉联支付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处罚金额将计入2020年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及嘉联支付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嘉联支付在未正式并入新国都之前,也吃过央行的罚单。2017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嘉联支付宁波分公司因阻碍反洗钱检查;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四项规定,被央行处以138万元罚款。

二季度业绩回暖 正筹划非公开发行

新国都2001年成立,专注于电子支付领域,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不断整合电子支付产业链上下游核心资源,如2015年收购中正智能,切入生物识别领域;2016年收购公信诚丰,为客户提供数据审核服务;2018年公司斥资7.1亿元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切入银行卡收单业务领域。

收购嘉联支付对公司来说意义重大。资料显示,嘉联支付于2009年正式成立,在2012年6月26日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又于2017年6月27日获得续展,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新国都生产POS机,是嘉联支付的主要供应商。新国都收购嘉联支付也是看上了其拥有的支付牌照。

在2020年半年中报中,公司表示,嘉联支付是拥有全国性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通过“支付+经营”的服务体系,将支付入口全面融入经营场景。

业绩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国都2020年上半年业绩稍有下滑,上半年公司营收为11.98亿元,同比下滑12.92%;归母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滑11.49%。照此算来,嘉联支付941万元的罚款在新国都全年业绩中的占比并不高。

与今年一季度相比,公司第二季度经营情况逐步好转,营收和利润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近期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6月30日,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修订稿,发行股票不超过9083.72万股,募资不超过11.5亿元,发行对象包括刘祥、王文彬、浦伟杰,其中刘祥为新国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人分别认购4.5亿元、3.5亿元、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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