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9-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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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5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另外,交易各方同意,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顺丰”)、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晋亿实业、公司”)、管理层股东余小敏、跟投方谷春光、黄贇、张萍和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晋亿物流”)于2020年5月13日签署了《关于晋亿物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就顺丰、管理层股东、跟投方增资晋亿物流事宜予以约定;根据增资协议,晋亿物流需在交割前完成交易前重组,由晋亿实业向财务投资人和持股平台转让部分目标公司股权,并由财务投资人和持股平台签署加入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签署方。嘉兴福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福习”)拟作为财务投资人,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晋昌咨询”)拟作为持股平台,通过签署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根据增资协议,跟投方有权将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黄贇拟将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黄贇持股平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加入及转让协议的议案》,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各方同意,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自本协议签署日,黄贇持股平台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跟投方之一享有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承担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
    
    本次交易的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情况
    
    1、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淳
    
    注册资本:30000.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卫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2、余小敏
    
    男,中国国籍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商盛秋居
    
    最近三年职务:晋亿实业监事、晋亿物流副总经理。
    
    3、谷春光
    
    男,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虹梅路
    
    最近三年职务:2017年10月加入顺丰至今,任顺丰集团总裁特别顾问,杭州双捷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凯乐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四川物联亿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4、黄贇
    
    男,中国国籍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最近三年职务:担任顺丰集团助理CEO职位。自2016年加入顺丰至今,先后负责速运战略及担任深圳顺丰快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双捷供应链有限公司、顺丰同城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恒锋综合物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职务,以及浙江双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职务。
    
    5、张萍
    
    女,中国国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
    
    最近三年职务:2017 年至今担任顺丰集团产业投资处负责人,专注于物流与供应链的投资领域。
    
    6、晋亿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蔡永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月17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松海路88号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供应链管理;从事建材、紧固件、五金制品、铸造件、钢丝拉丝、铁道扣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普通劳保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摩托车及零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润滑油、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及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进出口业务;上述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仓储理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晋亿实业100%持股
    
    7、嘉兴福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世勋
    
    注册资本:1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5月7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东升路18号2号楼650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世勋100%持股
    
    8、宁波晋昌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1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善晋亿轨道扣件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晋彰)
    
    成立日期:2020年6月5日
    
    合伙期限:2020年6月5日至2040年6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与晋亿轨道扣件、曾进凯、傅京波、祁善庆持股比例分别为47.40%、8.09%、20.23%、16.19%、8.09%。
    
    9、宁波市惟德弗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黄贇持股平台)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8号4号楼21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市睿哲妙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5月29日
    
    合伙期限:自2020年05月29日至9999年09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黄贇、宁波市睿哲妙极商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协议的签署及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8日,交易各方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了《加入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自本协议签署日(“变更日”)起, 嘉兴福习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财务投资人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
    
    2、自变更日起,晋昌咨询加入增资协议,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增资协议下的持股平台享有在增资协议项下权利和利益,承担在增资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
    
    3、各方同意, 黄贇将其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黄贇持股平台。自变更日起,黄贇持股平台成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作为跟投方之一享有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和利益,承担黄贇在增资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各方进一步同意,自变更日起黄贇不再作为增资协议的一方,不再享有增资协议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再承担增资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因本协议的签署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以下简称“争议”),应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解决。提出请求的一方应通过载有日期的通知,及时告知其他方发生了争议并说明争议的性质。如果在该争议通知日期后的三十(30)天内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事项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市进行仲裁,按照仲裁申请时深圳国际仲裁院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各方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合作内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五、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加入及转让协议》系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合作条款,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2、《加入及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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