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互联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收监管函 上半年净利降近300%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8-21 18: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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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21日电 21日,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行为,三五互联及公司控股股东龚少晖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称,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五互联)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包括与控股股东龚少晖签订顾问协议、关联方购买资产、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等。

同日,三五互联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龚少晖也收到监管函,存在三大非经营性占用三五互联资金的违规行为。监管函指出,厦门中网兴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中网兴)系曲水中网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曲水中网兴)法人独资公司,龚少晖持有曲水中网兴96.25%的股权,实际控制厦门中网兴、曲水中网兴。

2019年6月6日,三五互联向厦门中网兴转让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三五新能源)51.64%的股权,转让作价2100万元。2019年11月11日,三五互联与厦门中网兴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厦门中网兴应于完成三五新能源股权工商变更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剩余90%的股权转让款1890万元。2019年11月27日,三五新能源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厦门中网兴应于2019年12月27日前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厦门中网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支付1300万元,剩余590万元于2020年4月8日支付完毕。

此外,三五互联2019年5月28日与三五新能源签订《新能源汽车业务转让合同》,将新能源汽车项目(包括与该项目相关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三五新能源。在项目转让时,三五新能源属于三五互联的控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其中固定资产运输工具转让款金额为886.47万元,支付购买车辆履约保证金39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三五新能源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向三五互联支付前述款项。2019年6月6日,经三五互联董事会审议通过,三五互联向厦门中网兴转让三五新能源51.64%的股权,2019年11月27日,三五新能源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三五新能源成为龚少晖实际控制的企业。三五新能源尚未支付的固定资产运输工具转让款325.47万元,构成其对三五互联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直到2020年4月8日,上述转让款才偿还完毕。

监管函还表示,三五互联为龚少晖垫付差旅、住宿等费用报销款7.87万元,垫付面试人员机票费用3.57万元,合计11.44万元,相关费用于2020年4月8日前退回。

综上,深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请公司董事会及龚少晖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业绩方面,连续两年亏损之后,三五互联交出的2020年半年报成绩单仍不理想。8月20日晚,三五互联披露半年报显示,公司在今年上半年营收、净利双降,其中实现归属净利润约为-583万元,同比下降295.14%。

对于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三五互联表示,主要系子公司道熙科技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面对净利连亏的境况,三五互联也曾试图挽救公司业绩,在今年1月开始筹划收购婉锐(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婉锐)100%股权,以期切入在市场上火热的MCN行业。该重组事项的宣布也曾一度推高三五互联的股价。但筹划半年后,三五互联在今年7月29日披露了终止重组公告,收购上海婉锐一事告吹。(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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