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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因服务合同纠纷成被告,被要求支付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和诉讼费

来源:中金在线 2020-08-18 10: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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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资本邦获悉,ST云网(002306.SZ)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显示,ST云网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现场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尚未收到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根据前述文件,公司获悉,北京中投以“服务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云网,要求法院判令中科云网支付剩余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公告显示,本次案件基本主要情况如下:

原告:北京中投国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被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投要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剩余财务顾问费1400万元整和要求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本次案件的事实和理由:2015年7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财务顾问协议》,《财务顾问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2017年2月16日,被告向原告出具《确认函》,确认原告在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同时对合同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予以确认,并认可已过合同付款期限,同意自确认函出具日后十日内先期向原告支付人民币100万元整。2017年2月24日,被告向原告支付财务顾问费100万元。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追要剩余的1,400万元财务顾问费,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告认为,被告拒不支付剩余财务顾问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此特诉至海淀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ST云网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投资者索赔案: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有203名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以及有部分投资者要求原公司控股股东孟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累计金额为2405.65万元。

(2)、公司诉金紫银(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案件: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的公告》对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金紫银公司的判决情况进行公开披露。公司已胜诉,并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北京法院电子诉讼平台,获悉公司申请执行金紫银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天波食府有限公司”)一案,已于2020年8月13日获得海淀法院正式立案,案号为(2020)0108执14207号,执行标的金额为1953.45万元。

对于上述北京中投服务合同纠纷案件,ST云网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北京中投诉公司之案件的开庭通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预计该诉讼案件对其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次新增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目前公司亦无法预计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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