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资本邦获悉,恺英网络(002517.SZ)公告称,全资子公司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英”)与周瑜、李思韵、黄燕和张敬(以下简称“四被告”)就浙江九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九翎”)股权转让事项存在纠纷,上海恺英分别于2020年8月10日和2020年8月12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四被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本案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保全费等,上海恺英于2020年8月13日收到上海一中院分别于2020年8月11日和2020年8月13日作出的关于上海恺英诉周瑜、李思韵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199号]和上海恺英诉黄燕、张敬股权转让纠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沪01民初20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沪01民初199号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周瑜
被告二:李思韵
2、原告诉讼请求
由于就业绩补偿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请如下:
(1)判令被告周瑜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697,452,000元,及利息损失52,007,944.68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
(2)判令被告李思韵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131,404,000元,及利息损失9,798,598.27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
(3)判令被告周瑜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7,494,599.45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
(4)判令被告李思韵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1,412,025.98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
(5)判令被告周瑜对被告李思韵的前述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6)判令被告周瑜、李思韵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400,000元;
(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二)(2020)沪01民初206号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黄燕
被告二:张敬
2、原告诉讼请求
由于就业绩补偿事宜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请如下:
(1)判令被告黄燕、张敬共同支付2018年至2020年现金补偿金额
235,144,000元,及利息损失17,534,333.75元(自2019年1月1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10日);
(2)判令被告黄燕、张敬共同支付现金补偿逾期支付违约金2,526,783.34元(自2020年8月10日起,按应付未付总额*逾期天数*0.05%/日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算至2020年8月30日);
(3)判令被告黄燕、张敬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60,000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纠案目前已被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恺英网络称,截至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尚无法确定。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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