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资本邦获悉,招商银行(600036.SH)公告称,经查明,2020年3月9日,公司时任行长助理刘辉买入公司股票18,000股,买入金额为618,120元。2020年3月21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刘辉作为招商银行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考虑到刘辉承诺,三年内不卖出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三年后如卖出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据此可酌情从轻处理,上交所对刘辉予以监管关注。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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