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名高管集体辞职后,*ST斯太(000760)6月4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经查,公司涉嫌连续三年财务造假,实控人披露不实。此次调查结果将导致*ST斯太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虚增净利逾2亿元
不到一年的时间,斯太尔(即“*ST斯太”)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调查完毕。经查,*ST斯太2014年-2016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其中,有两年均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虚增净利,共计虚增净利逾2亿元。
经查,2014年,斯太尔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拨付的1亿元用于斯太尔柴油发动机项目的专项扶持资金,以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EM11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许可收入入账,并在扣除税金后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据此虚增2014年度营业收入9433.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433.96万元,虚增净利润7075.47万元,并导致斯太尔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2015年,斯太尔通过变更政府奖励款受益人的方式,将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应付常州斯太尔的8050万元政府奖励款实际支付给其他公司。斯太尔2015年报未披露上述事项,造成虚减2015年度营业外收入805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8050万元。
到了2016年,斯太尔再次通过虚构技术许可业务,将其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预收2亿元政府奖励资金,包装成子公司江苏斯太尔的三款非道路柴油发动机技术许可收入,虚增2016年度营业收入18867.92万元,扣除相关成本后虚增利润总额18847.72万元,虚增净利润14135.79万元,并导致斯太尔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
借壳以来实控人披露不实
*ST斯太前身为博盈投资,为保壳,于2012年底推出定增方案,拟向英达钢构等发行3.14亿股募资15亿元,发行完毕后,英达钢构成为斯太尔的控股股东,公司也变身为国际柴油机设备商。英达钢构于2014年正式入主斯太尔,成为控股股东。斯太尔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年报中均披露,英达钢构为控股股东,冯文杰为实控人。
不过,经查,自2013年底至2017年底,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通过主导斯太尔非公开发行、与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实际承担业绩补偿、派驻管理团队控制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方式,取得了经营管理权,能够实际支配公司的行为,是斯太尔的实控人。
对此,证监会认为斯太尔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自2015年以来,大众证券报对借壳博盈投资后的斯太尔多次跟踪报道,如《斯太尔拟溢价增资亏损企业标的公司此前变更事项频繁》、《近5亿补偿款逾期三月仍未收到斯太尔欲起诉控股股东》、《管理层“大换血”,一元股*ST斯太股价冲至涨停》。二级市场上,*ST斯太已由英达钢构入主以来的最高价21.88元(前复权,下同)跌至1.47元,沦为一元股。
“经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研究决定,公司及部分当事人对证监会拟实施的行政处罚将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ST斯太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