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4日丨天泽信息(300209.SZ)公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为明确相关收购人收购行为完成时点的认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9号――第七十四条有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完成时点认定的适用意见》指出,“一、收购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当收购人最后一笔增持股份登记过户后,视为其收购行为完成。自此,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中住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孙伯荣曾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7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36万股,根据上述《收购办法》、《适用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中住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潇湘鑫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52.34万股股份的交易行为需在孙伯荣最后一笔增持股份登记过户之日(即2019年7月4日)起12个月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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