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5
转债代码: 113025 转债简称:明泰转债
转股代码:191025 转股简称:明泰转股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11.30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11.20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6月8日
? 转股复牌日期:2019年6月8日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发行18.39亿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11.49元/股;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泰转债”,债券代码“113025”;2019年6月17日因实施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11.30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转入下一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明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因此,“明泰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11.30元/股。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股,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11.2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即2020年6月8日生效。明泰转股(转股代码:191025)自2020年5月29日起停牌,2020年6月8日起复牌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