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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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0-32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筹集公
司拓展新基建业务所需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申请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发行公
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有关权利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
于上市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与资格。


    二、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内容

    (一)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具体发行规
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发行期限
    本次债券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期(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
述范围内确定。
    (三)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拟向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在上述
申报额度有效期内,择期分期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采取无担保方式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公司拓展新基建业务、偿还公司
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外投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
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

范围内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拟向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
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九)上市场所
    本次债券上市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十)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1、依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
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
等;
    2、为本次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
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
市相关事宜;
    7、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为本次发行的授权
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
发行过程中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其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
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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