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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动态点评: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电价政策层面或已利空出尽

来源:长城证券 作者:于夕朦 2020-05-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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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降电价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降价幅度为5%。通知同时进一步明确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第一阶段(2-6月)降价责任由电网公司承担,未向上游发电企业传导

第一阶段的电费减免(2月-6月)由电网公司承担,未向上游发电企业传导。两网合计承担减免电费约595亿元,基本覆盖了此次阶段性(2月-6月)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带来的电费减免,保证了上游发电企业不受本次政策影响。国家电网于2月表示:此次阶段性(2月-6月)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国家电网出台多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预计承担减免电费约489亿元,其中: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230亿元、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134亿元、通过“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减免用户电费125亿元。

南方电网也于2月表态:此次阶段性(2月-6月)降低用电成本涉及的减免电费全部由南网承担。南方电网出台多项举措,以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预计承担减免电费约106亿元,其中: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74亿元,通过“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减免用户电费32亿元。

预计第二阶段(7-12月)降价责任仍将主要由电网公司直接承担

5月22日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后,国家电网已率先表态,将坚决贯彻落实“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的要求,预计全年减免电费约926亿元。

我们认为,政策延长至年底带来的电费减免,大概率仍将主要由电网公司直接承担,原因有三:(1)在2018以来持续的工商业电价让利中,电网公司已经承担了相当比例的降价空间,充分体现了能源央企巨头的责任与担当,利润有所下降但现金流仍相对充裕;在执行层面,作为上半年政策

的延续,降价的落地途径可能也将自然延续上半年的方式。(2)发电企业在2018、2019年的工商业电价让利中也通过下调标杆电价的方式承担了一定比例的降价空间;同时近年来市场化交易的比例大幅提升,是一种持续让利于下游用户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上游发电企业已经在履行、后续并将持续履行降电价的责任;火电企业大面积亏损状况有所缓解,但远未达到全面盈利的状态。(3)随着近年来电改逐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提升,电力现货市场开始试点,标杆电价的概念逐步淡化,发电侧电价趋向于由市场基于供需关系来形成;2020年开始,火电标杆电价取消,意味着不再具有通过行政手段直接调整电价的合理方式。电价政策层面或已利空出尽,建议关注火电板块投资机会在政府试图降低制造业和工商业用电成本的环境下,叠加当前特殊的经济和社会条件,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延续降电价的措施在预期之内。通过此次力度颇大的降电价举措,用户的用电成本压力将得到有效疏解。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今年后续继续提出行政性降电价的可能性很小。在电价政策性调整的层面,可能已经利空出尽。建议关注2020年火电板块投资机会。煤价下行仍是短期内火电盈利改善的关键因素,随着煤炭去产能的边际效应逐渐减弱、新增产能逐渐释放,同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需求端偏弱,预计2020年动力煤价格将低位运行甚至趋势性下行,火电企业的业绩弹性有望超预期。另一方面,市场对2020年的电价判断可能过于悲观:浮动电价政策出台后,市场表现出对未来电价可能大幅下调的显著担忧,但我们判断2020年发电侧电价的实际降幅有望优于市场的预期。受疫情影响的程度不同,各省用电量表现有所差异,1-4月内蒙古用电量同比增长4.22%,而湖北、浙江同比降幅较大。综合考虑用电量复苏的情况,推荐标的:华电国际、赣能股份、江苏国信、建投能源。

风险提示:煤价超预期上涨,电力需求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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