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我们的点评:《管理办法》旨在构建完备、规范、高效的新型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体系,相比于2005年颁布并施行至今的《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方法》,新《管理办法》首次提出钾肥和救灾肥的商业储备,并上升到和春耕肥储备同样高度。
粮食安全凸显钾肥和救灾肥商业储备重要性
2007-2008年全球粮食价格危机的应对经验证明了确保国内主粮稳定供应和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的重要性。钾肥作为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多年来进口量在国内消费量中占比超过50%,新《管理办法》明确钾肥储备进口肥占比不低于80%,旨在从粮食安全角度通过贴息或者定额补助建立更为可靠的钾肥商业储备,降低进口主体的商业风险。疫情时期局部化肥供应吃紧同样凸显了救灾肥商业储备的必要性。新《管理办法》规定钾肥和救灾肥的中标企业同时承担两项储备任务,关注具备钾肥进口资质的国营或非国营贸易企业。
新储备体系的建立有助于钾肥市场的稳定
过高的钾肥价格不利于农业生产,过低的钾肥价格同样不利于国产钾肥的长期稳定生产。2019年国内氯化钾进口量907.6万吨,港口高库存下盐湖出厂价格一季度同比下跌200元/吨,后期除适当的控制进口节奏之外,国家级的钾肥储备有助于钾肥价格维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利好国内资源型氯化钾和硫酸钾生产企业。
春耕肥淡储将更为全面化和市场化
新《管理办法》降低了淡储参与企业的门槛,规定流通企业销售量>20万吨,单质肥企业产量>15万吨,复混肥企业产量>40万吨(原为30/40/120),基本上针对淡储的贴息或补助涵盖了所有规模以上的生产企业。原淡储制度的局限性导致近几年了稳定市场的作用严重下降,化肥行业淡季不淡、旺季不旺已成为常态,氮肥企业库存天数降至较低水平。新《管理办法》拓宽了淡储补贴的受众企业,一方面凸显公平,有利于淡储的更加市场化;另一方面有利于总社会库存的稳定。
投资建议
新《管理办法》有助于建立更为完善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体系,有利于稳定化肥价格和企业生产,长期来看化肥流通和生产企业将充分受益,关注中化化肥、*ST盐湖、藏格控股、冠农股份、华鲁恒升、鲁西化工、阳煤化工、中国心连心化肥、中海石油化学、金正大、史丹利和新洋丰等。
风险提示:《管理办法》推出不及预期,供给端因不可抗力导致价格大幅波动,需求端化肥施用量下滑超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