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虚胖”,且未披露收购标的的主要财务数据
由于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虚胖”,且未披露收购标的的主要财务数据,中潜股份(300526)及相关责任人近日被广东证监局出具了警示函。
收购标的缺业绩介绍
2020年3月13日,中潜股份披露《公告》称,公司与大唐产投、亿超电子、瑞瀚电子三位股东及海之芯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拟通过现金购买前述三位股东持有的芯鹏技术100%股权以及海之芯持有的大唐存储9.05%股权。
彼时,公司在公告中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希望可以由此切入新的高科技产业领域, 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然而,《股权收购意向书》显示,截至3月12日,中潜股份仍未与海之芯签署相关股权收购意向书;直至3月17日,上市公司才披露《更正公告》对收购大唐存储事项进行更正,将拟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由84.116%更正为75.065%。同时,中潜股份未在公告中披露收购标的大唐存储的主要财务数据,经深交所督促,才于3月14日进行补充披露。
对次,深交所下发监管函指出,上述股权收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22日,公司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应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在公司因信披出错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后,公司董秘兼副总经理张继红引咎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报告书没业绩的要谨慎”
资料显示,中潜股份是国内唯一集生产潜水装备产品及提供潜水服务于一体的上市公司。主营海洋潜水装备、潜水培训、潜水旅游等业务。
公司于3月13日披露公告后,截至4月3日,公司股价持续上涨,最高达到219.48元/股,累计涨幅超120%。4月7日,公司股价开盘即跌停,随后连收3个跌停板。22日收于123.7元/股,较4月3日下跌38.04%。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若公司存在刻意隐瞒收购标的的财务情况,有夸大的虚假表述引诱投资者买入,补充披露后发现收购标的业绩不佳,这是典型的虚假陈述行为,有误导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就目前来看,披露后的情况与此前表述没有太大差别,因此可以解释为工作疏忽。从目前监管层的处罚认定来看,公司的信披存在不规范情况,但已进行了更正。”
不过,王智斌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对于一个理性投资来说,在投资前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重点关注标的业务构成、近年来的业绩等信息,在意识到公司没有披露标的具体业绩时就应谨慎,避免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