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2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离职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20年4月17日该议案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公司
职员:张神力、杨振亚、杨发明、邢晓亮、谢娜、吴刚、文立夫、谭苗苗、普云
芬、裴有志、牛科、刘艳强、刘敏、黄俊波、侯娣、贺飞、郝晓军、龚瑞海、付
鑫淼、蔡登辉、丁天杰合计共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1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
理。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316,500
股,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16,500股,占变动前总股本0.03%1,公司将及时披露回
购注销完成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
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1
注:因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次变动前总股本数据以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总股本 1,063,667,862 股计算。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每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2)联系人:证券部
(3)邮政编码:518057
(4)联系电话:0755-26010018
(5)传真号码:0755-26010028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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