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简称MAH)施行前,我国药品“两证”(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捆绑发放,即药品上市许可证只颁发给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且药品生产企业取得上市许可无后法转让,灵活性欠佳。MAH 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将分开管理。2020年3月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MAH 制度进一步细化并推动落实相关规定,有望催生资本市场投资、交易等金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