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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3月31日国常会专项债相关表述的点评:专项债新额度如何得

来源:光大证券 作者:张旭 2020-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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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2020年 3月 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扩大有效投资补短板;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

点评目前在已有授权下的限额已下达完毕,专项债剩余发行额度不足 2000亿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 2019-2022年三年中,在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 60%以内,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截至 2月 11日,财政部提前下达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8480亿元,授权内的限额下达完毕。截至 3月 31日,地方政府债剩余额度 2375亿元,其中专项债剩余发行额度 1860.11亿元。

预计将通过发起人大常委会授权动议获得专项债新额度,并在最近一次人大常委会获通过由于受疫情影响,全国两会延期,2020年全国预算暂时得不到人大全会批准,地方政府专项债也暂时只能在之前授权的可提前下达的限额下发行。3月 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召开,强调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加快发行和使用。我们认为,再次发起动议,获得人大常委会授权以获得专项债新额度是较为理想、可行的方案。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至十六次会议闭幕时间来看,下一次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时间也在临近。

风险提示疫情目前仍在海外迅速蔓延,国内疫情也有反弹迹象;后续政策实施效果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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